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模式二:融资租赁之售后回租
发布时间:[2015-01-10]
售后回租承租人将自有的租赁物出售给出租人,再从出租人处租回使用,以获得现金的一种融资租赁方式。这种模式,承租人与供应商(出卖人)为同一人,租赁物不是外购,而是承租人在租赁合同订立前已经购买并正在使用的租赁物。承租方将租赁物卖给租赁公司,然后作为租赁物返租回来。这种融资租赁类别有利于盘活承租人的存量优质固定资产,提高其资产的流动性,既增加了资金来源,又改善了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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